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版)》、《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学工发〔2022〕11号)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工处审定,拟同意符合我处“集体荣誉”、“评优评先”、“担任学生干部”、“参与服务”、“文娱活动表现”、“体育活动表现”等六项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学生的加分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26日至31日。
在公示期间,各学院、部门或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为保证处理客观、公正,学院或部门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冒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江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后勤中心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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