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意识始于足下
长期以来,学校常态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消防安全知识宣讲 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宿舍楼栋消防安全大检查 大宣讲等方式
推动消防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入行
从严从实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维护消防安全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学校管理
如何确保宿舍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
这份宿舍消防安全指南,请查收!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串接插线板,所有接线插头、用电设备必须置于明处,不得将插线板、电器放置于床铺、衣物中。禁止私自改装、连接墙体电源,禁止私接楼道灯、消防应急灯电源、公共区域电源。
2、严禁动用明火
宿舍内禁止以任何形式动用明火,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打火机、蚊香、蜡烛、鞭炮、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方式。
3、严禁吸烟
学生宿舍楼内为禁烟区,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
4、严禁存放危险品
宿舍内不准存放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5、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产生高温高热的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子、电饭锅、电炖锅、电蒸锅、电磁炉、电烤箱、微波炉、瓦斯炉、电卷发棒、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挂烫机、干衣器、座椅加热垫等电加热电器设备以及电制冷器具,禁止使用无安全认证标志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残破、老化电器。
6、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禁止在走廊、楼梯间放置晾衣架、置物架、鞋架等物品,禁止占用消防电源,禁止占用、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及设备。
7、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包装箱、饮料瓶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禁止在阳台堆放书籍、衣物、纸张等易燃物品。
8、严禁充电设备过载、空载
宿舍内做到人走断电,不得在宿舍无人状态下对用电设备充电,不得对用电设备进行超时长、超限度充电,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断电关闭。
9、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实验操作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烙铁、大容量电池、化学药品及其他危险品等设备物品进行实验操作。
10、严禁电动车进入宿舍楼
宿舍楼内禁止放置各类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含有蓄电池的代步工具),不得在宿舍楼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得将电动车蓄电池带入宿舍楼内存放或充电。
假如我们突遇火情
在这紧急时刻
了解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尤为重要
它不仅关乎个人的生命安危
更是在火势蔓延前构筑起的第一道防线
能够为后续救援争取宝贵时间
保护众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