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学生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学院:
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制度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印发《关于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学生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望各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学生在生活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职能,着力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活习惯,进一步推进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关于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学生自治管理的实施方案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1日
附件
为了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制度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在生活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职能,让学生切身感受工作体验,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处置相关事务能力,学校决定在生活区内开展学生参与日常值班、自主查寝等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制
1、公寓辅导员。负责制定工作执行表,各公寓以楼层为单位,每间寝室轮流开展一天“公寓自治管理”工作,并协同楼栋公共区域卫生自治值日同步进行。负责值日的寝室成员根据此项工作的要求,做好分工、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并做到登记造册,上报给公寓辅导员。
2、公寓辅导员做好公寓学生自治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并根据公寓学生自治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好月、季度、学期以及年度工作考评,及时向相关学院通报和反馈。


二、学生工作时间
周日到周四每晚11点之前;周五、周六每晚11:30之前。
三、主要工作内容
1、配合公寓辅导员做好当天各公寓楼层辖区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和安全隐患排查;
2、做好辖区内外来人员留宿、使用违规电器、酗酒等违纪情况排查;
3、做好辖区内圈养宠物、经商、一次性饭盒进宿舍等违规违纪现象的排查;
4、做好辖区内学生寝室内务督查和管理,及时将公物报修信息反馈等。


四、考核及评比
1、对学生的考核
(1)、公寓辅导员将违纪学生情况每周汇总,并结合“每周一评”通报至各学院、各班级,按照《江西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的管理规定和《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进行处理。
(2)、对日常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寝室或个人进行月度表彰,公寓辅导员并按照《江西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管理办法予以加分,纳入到学生年度评优考核。
2、对值日寝室的考核
公寓辅导员对“公寓自治管理”工作要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选出月“优秀值日寝室、良好值日寝室、合格值日寝室,不达标值日寝室”,并作为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考核。
3、对公寓辅导员的考核
学工处将学生公寓内开展自治管理工作,纳入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年终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公寓内开展学生自治管理工作,将公寓学生自治与学校“三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着力培养学生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成果展示
各楼栋先后召开了楼栋学生干部会议,将方案内容与精神,传达到了每一间学生寝室,并根据方案内容要求各楼栋相继开展此项工作,每间寝室轮流开展一天“公寓自治管理”工作,并协同楼栋公共区域卫生自治值日同步进行。公寓辅导员做好公寓学生自治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并根据学生自治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好考评,及时向相关学院反馈。
学工寄语
学工君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好习惯,让寝室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结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