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函件,授予99个单位“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84名同志“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232个单位“推荐学习单位”称号;201名同志“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在名单中,江西省仅有两所学校荣获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我校荣誉上榜,也是江西省唯一一所民办高校。
近年来,我校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并且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不仅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而且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能够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幸福生活,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希望,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此番话语流露出的精神鼓舞和期望,必将激励着万千学子不懈奋斗,践行自己的梦想。
此次荣誉的授予是对我校资助工作和资助工作者的充分肯定,校资助中心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省教育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工作,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先进单位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按照发展的理念,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