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审评秩序,发挥国家奖、助学金激励学生的作用确保评选工作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10月9日将10级和11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在教8一楼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我院深入贯彻校方关于奖、助学金的“四严”精神,即严格对待、严格标准、严格处理。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维护学院荣誉。
班级评选中,班导深入了解参评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综合围绕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社会实践活动的排名家庭困难情况等级、综合素质测评等信息进行综合排名,由
学生提出申请,各班推荐参选人,并初定等级,在报学院院长和学工副院长联合确认信息。信息确认之后,分班公布十天以上。
综合以上措施,我院将顺利完成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帮助和支持莘莘学子完成学业,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