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目标,保证学工助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使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内容充实,职责明确,成效显著,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与值班地点
1、每周一至周五——根据夏、冬作息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5:00)
2、值班地点:学工处办公室(J1-302)
二、参与值班人员
1、中心秘书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中心委员。
2、根据课表情况安排,机动调整。
三、值班工作内容
1、关注学工处网站动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当前开展的工作。
2、围绕中心日常计划,发布临时会议通知。
3、参与各项活动的筹划、组织、实施等。
4、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相关学生事务。收集工作意见或建议。
5、建立走访和沟通机制、适时地进班级、进公寓、进社团。
四、值班工作要求
1、中心成员思想上要重视,尽量不占用学习时间,利用值班期间多开展工作。
2、值班人员应注意礼仪规范,举止得体,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学生。
3、准时到岗,维护办公室环境卫生,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内容。
4、妥善使用电脑、打印机、传真设备,特别注意网络安全和电子文档的保护。
5、未征得老师同意,勿随意翻看办公室文档资料。
6、调班须提前向中心秘书处提交申请,以便协调。
7、离开办公室前,完成值班记录、总结值班心得并签字。
8、如无特殊原因,值班结束后应当离开办公室,不然须另行说明情况。
9、中心秘书长每周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汇总,收集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 |